恒智控股(08405)及要约人恒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布,于2024年10月24日,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***股东提出建议事项以通过***(即公司法第86条项下的协议安排)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,当中涉及注销及剔除***股份,并且作为注销及剔除该等股份的代价,于***记录日期就每股已注销及剔除的***股份以现金向***股东支付注销价,同时向要约人配发及发行同等数目的新股份,惟须受条件规限,及撤销股份于联交所GEM的上市地位。
注销价每股***股份港币0.70元较于2024年10月24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港币0.61元溢价约14.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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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4年11月6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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