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
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2024年10月17日,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***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周政受贿、***、国有公司人员***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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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1998年至2023年,被告人周政利用担任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,中粮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,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、人员录用、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605万余元。2003年至2021年,周政利用担任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,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,中粮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,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***取虚报住房奖励、虚列开支、虚增奖金等方式骗取公款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1万余元。2013年至2014年,周政利用担任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,***,违反规定推动相关项目,共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1.01亿余元。检察机关提请以***、***罪、国有公司人员***罪追究周政的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周政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周政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
庭审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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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亲属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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